本报讯山西省盂县监察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给滥伐盂县国营林场天然林的责任人盂县国营林场场长贾尔贵行政记过处分,决定对滥伐天然林有领导责任的盂县林业局局长刘斌和、副局长赵富贵停职检查。
此决定发出后,在盂县引起强烈反响,广大读者纷纷给本报打电话认为盂县县政府的处罚过轻。一位自称知内情的人士说:“盂县监委的决定是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作出的。盂县县政府不是依法处理滥伐天然林的责任者,而是想方设法包庇滥伐天然林的责任者。”他解释说,“盂县林场从去年起就开始滥伐天然林,直到今年4月份温家山村自发封山后才停止。县政府不一案处理,却在群众强烈要求处理滥伐事件时,只拿出去年8、9月份的问题来处理,这样做怎么行?”一位林业局的干部说:“盂县林场滥伐天然林一事,要请省、市纪检、监察、政法部门重新调查,全面调查,才会使一切违法乱纪行为都得到处理。”盂县县政府的一位干部说:“国家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规定,林区滥伐40方以上林木者为重大案件,200方以上者为特别重大案件,盂县林场仅去年8、9月份就滥伐60多方天然林木,如加上去年冬和今年春滥伐的,起码有几百方,甚至上千方,责任人就一个行政记过和停止检查了事?”